为防范校园非法集资,教育部办公厅曾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。各地各高校要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。严禁任何人、任何组织通过任何形式在校园内推介非法集资活动。
警惕非法集资
【非法集资的定义】
根据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,非法集国家金融管理规定,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。
【非法集资的特征】
1.非法性:“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”,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“一行两会一局”(“一行”是中国人民银行,“两会”是中国银保监会、中国证监会,“一 局”是国家外汇管理局)。根据现行法律法规,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(如吸收存款、公开发行证券、公开募集基金、销售保险等),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。
2.利诱性: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。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。
3.社会性:“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”。“不特定对象”即社会公众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,未向社会公开宣传,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,不属于非法集资。
防范非法集资“六不”
一是“不留名”。不随意填写调查问卷、不点击陌生链接、不对陌生人谈及真实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,包括姓名年龄、电话住址、银行账户、家庭成员等。
二是“不接听”。谨慎接听陌生号码和境外来电,如果接到自称是银行保险、购物网站要求根据提示进行转账汇款的电话,不要随意听信、冲动转账,可以询问子女或直接拨打110报警。
三是“不参加”。不随意根据传单、电视广告指引参加线下“养生讲座”“健康体检”“ 拍卖换购”“ 抽奖兑换”“ 旅游参观”等可疑活动。
四是“不动心”。不相信“保本高息”“高价拍卖”等投资承诺,不参加“0元购” “全额返利”等购物活动,切忌“捡漏”“占便宜”心态,摒弃“托关系”“走后门”风气,守好自己的“钱袋子”。
五是“不付款”。不要轻易付款转账,在做出任何款项支付决策之前都要“三思而后行”,一定要告知家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。
六是“不拖延”。在发现被骗后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,不要等待、拖延,以防延误公安机关侦查抓捕和追赃挽损的黄金时间。
警惕“校园贷”、“培训贷”
防范电信诈骗
01校园贷、培训贷
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正规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。培训贷主要针对求职者,以刚毕业的大学生、转行人员为主,贷款用途是培训。
【危害】
校园贷有着不合理的高利息,连累身边同学家人,受害人易滋生借款恶习;一旦逾期,将会被“全方位”催款。培训并不专业,最终往往难以就职,且难以维权。
02电信诈骗
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、网络和短信方式,编造虚假信息,设置骗局,对受害人实施远程、非接触式诈骗,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。
【危害】
1.蚕食国家的形象;
2.吞噬诚信社会;
3.动摇社会稳定。